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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福興畜牧場

文號
30-110-09001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09/22
違規日期
2020/11/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一)水污染:1.會同代表人現場稽查放流口無排放水,該場取得水污染防治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唯查現場無電表操作紀錄,未依規定每日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2.現場開立限改補正通知書<編號:1080041>,確認依補正通知書內容改善。3.代表人稽查時配合度良好。4.以上經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二)廢棄物清理法1.本局於上開時段會同該場代表至場內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場大門口處與豬舍之間土地發現貯存植物性廢渣(R-0120),經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植物性廢渣貯存區不符,惟該場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2.已當面告知業者已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3.以下空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東興段一八七五、一八七六、一八五一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東興段1851、1875、187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