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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0-010058
- 處分日期
- 2011/01/21
- 違規日期
- 2011/01/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3規定,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桃園縣政府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10項裁罰事實(一)、裁罰基準:符合本項裁罰事實(一),每次(筆)數處以6萬元罰鍰並累計之,單次勾稽罰鍰累計上限不超過30萬元」之規定規定,處 貴事業新台幣6萬元罰鍰。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內厝街三○巷八號及南山路二段五巷一七號及南山路二段五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村內厝街三○巷八號及南山路二段五巷一七號及內厝村內厝一○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