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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50025
- 處分日期
- 2022/05/11
- 違規日期
- 2022/04/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刷製版作業,經本局111年4月20日執行稽查結果,查核貴公司其他印刷品製版作業程序產出之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於109年8月清除後,貯存區仍剩餘1.13公噸且仍陸續產出前揭廢液,均已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期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大衛路二七號、二七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大元里大衛路27、27-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