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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7-080387
- 處分日期
- 2018/08/03
- 違規日期
- 2018/07/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租並使用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大量雜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暨同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續經本局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清除,本局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按日連續處罰1日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請貴公司儘速完成土地上廢棄物清除改善,倘再經本局復查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後段規定執行按日連續處罰;有關改善完成或暫停按日連續處罰之認定,請依廢棄物清理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規定辦理。另依行政執行法第27、29條規定,本局將依法執行強制清除廢棄物,且代履行強制清除廢棄物衍生之相關費用,應由貴公司負擔繳納。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1款規定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處分。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沙鹿區洛泉里日新街六一巷一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民權段0610-0000及0611-0000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