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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30034
 
            
            
            
                
- 處分日期
 
                - 2018/03/27
 
            
            
                
- 違規日期
 
                - 2017/10/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6年7月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5316)105年10月至106年04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10月5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其他電池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80019)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於106年1月申報產生量為0.2385公噸/月,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數量為(0.01公噸/月),廢棄物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未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工業五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工業五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