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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20002
- 處分日期
- 2020/12/01
- 違規日期
- 2020/11/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公司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經查該公司製程為原料經切割、焊接、噴砂、烤漆及組裝即為成品,廠房面積為535.62平方公尺,生產設備使用電力為130.4千瓦,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廢噴砂為9公噸/年、有機溶劑為21.6公噸/年,又該公司提供108年噴砂研磨材料進貨用量為32公噸/年,符合環保署公告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第2批金屬品加工程序及第6批表面塗裝程序管制範疇,惟該公司未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命金屬品加工、表面塗裝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10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水源里水流娘一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水源里11鄰水流娘16-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