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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6/06
- 違規日期
- 2023/04/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仁武區工業一路8、12、14號從事三聚氰胺樹脂製造程序(M34),於112年4月26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時稽查發現,該製程設備元件(編號:B04-V01,流體組成:甲醇)軸封處有製程流體滴漏,於當日14時44分錄影1分鐘期間有4滴流體滴漏,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武里工業一路八、一二、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武里工業一路一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