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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100013
- 處分日期
- 2023/10/31
- 違規日期
- 2023/09/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龍井區田中里11鄰舊車路北一巷338號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21-03號),經本局於112年9月1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查核結果: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94.5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64mg/L(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田中里舊車路北一巷三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田中里舊車路北一巷三三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