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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5/06
- 違規日期
- 2025/01/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3,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起造之「板南置業開發中和區板南段621.622地號住宅新建工程」,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現場量測該工地沉砂池,其非下雨期間最高液面距池頂高度小於池深之二分之一,致沉澱不完全,泥水流出至中原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3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二一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板南段621、62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