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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8-05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5/08
- 違規日期
- 2018/10/16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污染行為致土地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污染管制區,故貴公司依規定提出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書經本府以106年11月15日府授環水字第1060393989號函核定在案,惟未能於期限內完成改善,經本府依土污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20萬元,並通知限期補正在案,惟至今仍未於期限內提出上開計畫變更或展延申請,再次違反土污法第1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請於文到之日起60日內檢送彰化縣鹿港鎮振興段1201-0003及1201-0004地號土地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書變更或展延申請。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六○、八七之六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溝墘里溝墘巷八七之六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