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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0-020004
- 處分日期
- 2021/02/25
- 違規日期
- 2020/10/13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0月13日會同本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與監理站人員於本市仁德區二仁路福懋加油站前,進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路邊攔檢,現場檢測結果,昶福機車行所有(車號:936-JDK)之車輛出廠年份為201103,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期機器腳踏車(廠牌:山葉;型式:YW125XA;排氣量:124立方公分)使用中車輛,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為83 分貝,經本局之合格機動車輛檢驗人員依據CNS 5799〔機動車輛噪音音量試驗法〕(第六期汽車依據UN/ECE Regulation NO.51-03)原地噪音取三次測試中(第一、二期車取平均值,第三至五期車取最大值四捨五入至整數位,第六期機車每筆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位再取平均值整數,汽車取最大值至小數點第一位)為原地噪音量85分貝已超出標準值2分貝。(案號:機噪10910-02)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元整,請臺端於110年3月26日(13時至17時)至本市東區臺南監理站進行檢驗。 限改日期:110年03月26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暨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款附表1規定,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1項次4、附表3規定。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大福街二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二仁路福懋加油站前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