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2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2/02
- 違規日期
- 2020/12/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彰化市國聖里聖安路233號設廠,從事鑄造相關作業,惟將廠內產生之廢鑄沙與廢保麗龍參雜,未依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存放,案經本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大竹派出所於109年12月29日通報本局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10年5月5日(星期三)前改善完成,改善條件為該廠事業廢棄物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並符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另貴公司倘若如有廢止、歇業、停工等情形,請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向本局申請解除列管。限改日期:110年05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國聖里聖安路二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聖安路23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