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07-010032
- 處分日期
- 2018/01/17
- 違規日期
- 2017/07/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違法事實如下: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號修正公告「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第1項第2款之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保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修正公告事項二辦理;貴事業於106年7月產出之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廢棄物代碼:E-0217)委託樺欣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理,惟經查貴事業未上網申報清除情形,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鶯路一五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一五九號一、五、七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