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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6/19
- 違規日期
- 2023/04/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一路10號之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12年4月26日派員督察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污染源設備操作日報表,發現濕式排煙脫硫設備(編號A302)之壓降數值於112年2月28日20時至23時、3月1日凌晨3時至8時每小時數值均超過450Pa、3月4日20時至24時每小時數值超過500Pa,並發現112年2月12日、22日、23日、27日及3月5日等多日於下班時段壓降數值亦有超過400Pa情形,其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載操作條件(100~400Pa)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後紅里中山南路三○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一路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