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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23
- 處分日期
- 2022/01/06
- 違規日期
- 2021/11/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配合執行「1116環保犯罪專案」後續稽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1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橋頭二廠督察,發現委託桓尤企業行清除處理,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頂鹽里復興西路八一○號B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橋頭區頂鹽里復興西路810號B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