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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50013
- 處分日期
- 2020/05/07
- 違規日期
- 2020/04/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楊正信-孵化場、雞保管舍等拆除工程(合約金額:30,000元,工程面積:3706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貴事業109年4月30日來函說明,該工程已於109年4月17日拆除完畢,惟查拆除工程產出之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未依規定委託再利用機構,是以,貴事業未於委託前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德安路一一六巷六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坑子口段後壁厝小段533地號等10筆(後壁厝66之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