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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工務段
- 文號
- 40-109-120003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違規日期
- 2020/11/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11月6日來函敘及,貴段申請位於本市鼓山區鼓南段一小段78地號等44筆土地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10月29日(109)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36號拆除執照(拆除地點:本市鼓山區大安街1號),另貴段109年11月26日述及申請位於本市鼓山區鼓南段一小段78地號等7筆土地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10月21日(109)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35號拆除執照(拆除地點:本市鼓山區大安街1-30號),即已先行拆除。上開工程已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已逕自拆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五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站前路5之2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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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