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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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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違規日期
- 2024/07/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會位於本縣民雄鄉之堆肥場,從事有機肥料製造,其事業規模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之條件。然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2日派員稽查並於現場發現貴場消防池水溢流至場外排水溝,其於該股廢水排出口採集水樣檢驗,其檢驗結果為懸浮固體232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1,840mg/L(標準值:100mg/L)以上該股廢水水質已超過該行業類別(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放流水標準之限值。另為確認該排水溝水質,分別於該場廢水排出口之上、下游採集水樣檢驗,其檢驗結果:上游之懸浮固體24.6mg/L、化學需氧量66.1mg/L,下游之懸浮固體492mg/L、化學需氧量1,600mg/L,以上之各水質採集點比對結果,該場所排放出廢水確實有影響水體品質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西區西平里博愛路二段四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西昌村竹子腳七號之二二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