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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20013
- 處分日期
- 2024/12/24
- 違規日期
- 2024/10/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本局於113年10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污泥儲槽(T01-26)有漏水情形,使污泥結塊於地面,有疏漏污染物於廠內未妥善收集處理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另本案於113年11月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44)限期113年11月13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11月26日稽查,未改善完成,將另案辦理。限改日期:113年11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4-020014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一一號A區、成功街六、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里工業路一一號A區、成功街六、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