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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80043
 
            
            
            
                
- 處分日期
 
                - 2024/08/29
 
            
            
                
- 違規日期
 
                - 2024/07/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3年7月23日會同貴公司人員於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進行煙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過程均依照行政院環境部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程序,經取樣檢測結果,P101排放口煙道異味污染物檢驗值為4,120(標準值2,000),未符合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如有異議請於文到2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為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逾期未提出或陳述意見無理由者,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工二巷1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