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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0-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4/09
- 違規日期
- 2021/03/05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核實驗室藥品架,貯有列管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一瓶,含量99%W/W以上,含瓶重123.234公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7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四路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