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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涵社區管理委員會

文號
41-106-020107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17/02/16
違規日期
2017/01/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社區投入之一般垃圾包中摻雜非屬該類垃圾(內容物:塑膠容器類、紙容器、玻璃容器及保麗龍等應回收物品及容器),垃圾未分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及本局辦理一般廢棄物強制分類稽查方式與裁罰基準,故依法告發處以新台幣1仟2佰元整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二段一四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二段10-30號前
統一編號
099522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