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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來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4-110-08000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8/04
違規日期
2021/04/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仁武區清潔隊接獲民眾舉報轄內水管路三段道路路面及水溝遺留惡臭污染物,經多日攝影蒐證,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EF-8678,分別於110年4月24日17時47分、4月26日18時16分、5月3日18時3分及5月5日18時06分連續於該處排放清除車輛污水收集設備產生之污水,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鼎強街四六一巷一二弄一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三段500-1號
統一編號
1610964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