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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30032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違規日期
- 2020/02/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2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領有熱浸鋅程序(M01)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南市府環設證字第D0577-00號);經查M01現場製程區,其場內熱浸鋅槽加熱反應產生之白煙散布於場區空氣中,且連接M01製程區天然氣儀表持續運作中;是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熱浸鋅程序(M01)停工。限改日期:109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