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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1/25
- 違規日期
- 2021/12/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12月21日稽查發現,臺端於壯圍鄉復興村紅葉路三段89號(壯圍鄉壯濱二段1056地號)現場堆置約8公噸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臺端表示該廢棄物為所屬垃圾車(車號:KEA-6000)由台中武陵農場載運至該處堆置,計有2車次,原要運至利澤焚化廠,因本縣不收縣外一般事業廢棄物,才運至該處堆置,惟臺端未取得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許可,將收受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任意堆置貯存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另經查臺端於110年2月3日經本局稽查發現同樣違法貯存廢棄物於壯圍鄉復興村紅葉路三段89號,並依法裁處在案,此後該處非合法申請地點,經多次遭附近民眾陳情違法貯存污染環境之情事,雖無發現違法堆置情形,現再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違法貯存一般事業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四結村中興路三段六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壯圍鄉紅葉路8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