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1-030023
- 處分日期
- 2022/03/24
- 違規日期
- 2022/02/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70之8號設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案經本局於111年2月9日10時40分整派員前往前述地點稽查,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作業產生之廢水經排放於地面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案本局111年2月17日進行現勘,貴公司人員表示已無要從事該新式製程,且已無排棄廢水及排水溝廢水清理完畢,認定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09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水鄉聖化村溪邊巷六○之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肚區溪南路二段516巷121弄80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