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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40039
- 處分日期
- 2019/04/15
- 違規日期
- 2019/03/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3月6日8時50分清除車輛(車號575-T7)載運非須破碎之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發現載運彈簧床、床墊、廢輪胎及超過尺寸之廢木材,未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第6款及第8款暨該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規定,業經該廠予以部分遣返,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民智街六二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南區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