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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01003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1/18
違規日期
2020/10/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0路7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製程為金屬熱處理程序,查核時正常運作中,其製程流程略為將原料(金屬件)部分經熱處理(退火;燃料為天然氣)、水冷、回火(電熱)、表面清洗及烘乾後即為成品,查製程中使用退火爐(燃料為天然氣)再經水冷冷卻,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4批第1類金屬熱處理程序,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操作,惟截至查核當日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現場製程設備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命立即停工(退火爐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部分),因貴公司已將天然氣管路拆除,現場已無法使用天然氣加熱鍋爐,並規劃全面改為電熱加熱,故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二○路七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二○路七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