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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80006
- 處分日期
- 2020/08/04
- 違規日期
- 2019/11/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7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查獲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塔(A002)壓降數值為:10mmH2O,與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操作範圍值:20~100mmH2O,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第2項規定,經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5466),限期於108年11月15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6日派員複查,現場作業中,查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塔(A002)壓降數值為:17.5mmH2O,仍未符合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操作範圍值:20~100mmH2O。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新榮路二一○巷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新榮路210巷3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