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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文號
40-108-05004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5/15
違規日期
2018/02/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局所屬南區供應廠107年1月至9月廢電線電纜(D-2601),未申報產出情形;另107年6月至9月含油脂之充膠廢電線電纜(E-02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武慶二路151號
統一編號
0752472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