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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50010
- 處分日期
- 2019/05/08
- 違規日期
- 2018/09/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9月12日接獲民眾陳情至貴公司(管制編號:J59A9838)現場廢棄物貯存區稽查,發現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999)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499)及廢液pH值大(等)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與本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貯存位置不同,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未於存放位置變更前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村光復北路六五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村光復北路6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