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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8-05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5/29
- 違規日期
- 2018/05/15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確未依規定於取得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壬基酚」輸入許可證前即逕行分別於107年1月23日及6月13日輸入該類毒化物,已違反行為時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製造、輸入、販賣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證,並依許可證內容運作」規定;另貴公司取得本局原換發毒性化學物質登記文件登載之運作濃度(100%W/W)與本案輸入之「NEBOTHIX C 688-00(含壬基酚50~75%)」不符,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使用、貯存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依登記文件內容運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三路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