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6-09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9/05
- 違規日期
- 2017/06/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6月21日10時59分於小港區北林路6號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事業清運車輛(車號:172-Y9)導流管未連接污水桶,未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立即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故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一年內第二次違規紀錄)處以罰鍰新臺幣21,000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二七巷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南區資源回收廠)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