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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20009
- 處分日期
- 2019/02/16
- 違規日期
- 2018/12/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7年12月9日16時22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5號稽查時,發現貴廠廢氣燃燒正進行燃燒,因燃燒不完全產生大量明顯粒狀污染(黑煙)物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區內查察發現,係台灣電力公司於是(9)日13時28分特高壓線路發生跳電,導致廠內丙烯睛-苯乙烯共聚合物(AS)化學製造程序(編號:M01)、丙烯睛-丁二烯-苯乙烯共聚合物(ABS)化學製造程序(編號:M02)及丙烯睛-丁二烯-苯乙烯共聚合物(ABS)化學製造程序(編號:M04)跳俥,製程氣體排放至回收槽回收,因回收槽液位過高轉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002)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大量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固定污染源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貴廠未至遲於一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