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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頂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07003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7/29
違規日期
2024/02/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代表於113年2月27日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說明案情,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配合執行督察,發現違規情形如次:111年收受佳億化工企業社及尤爾衛之廢塑膠,交由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及再利用檢核之晨旭經濟循環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子奇)處理,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再利用情形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京吉二路四一號一四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
統一編號
8500681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