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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30004
- 處分日期
- 2018/03/13
- 違規日期
- 2017/09/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9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7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06-0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25日及26日委由九連環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排放管道(P601)戴奧辛稽查檢測,檢測結果戴奧辛污染物平均濃度實測值為1.17ng-TEQ/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0.5ng-TEQ/Nm³)。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00元整,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第6項規定:「排放之空氣污染物中含有毒物質,有危害公眾健康之虞者。」認定屬情節重大,命貴公司自文到日起該製程(M06)停工,以符合法令規定。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82條第6款及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第2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