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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60011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違規日期
- 2020/03/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現場製程流程與許可證登載內容明顯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9年8月11日前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或變更許可證文件內容,屆期複查如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規定按次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九街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東九街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