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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新竹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文號
30-109-050004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0/05/05
違規日期
2018/09/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9月03日接獲民眾陳情實踐路人孔蓋冒水,前往陳情點稽查,確有溢漏之痕跡且正冒水並自雨水溝進入承受水體(RD07),查係工業區污水廠之污水孔廢水溢流,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法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自強路九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自強路九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