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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51
- 處分日期
- 2020/11/25
- 違規日期
- 2020/10/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9年9月29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義堂段637地號稽查,發現現場堆置裝有廢塑膠之太空包,次按貴公司暨芳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趙○○109年10月15日至局表示,由貴公司向各產源收受塑膠粒,並交由芳誠公司進行代工,再出口至大陸,經查貴公司核屬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逕行收受廢塑膠再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古松西巷二五六弄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義堂段63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