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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安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義廠

文號
40-107-120003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12/07
違規日期
2018/08/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C-0299係於106年7月份產出並申報貯存,依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以1年為限,且未於貯存期限屆滿2個月前提出展延申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村鯉魚口九九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村鯉魚口九九號
統一編號
2093946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