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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源畜牧場

文號
30-109-04001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4/15
違規日期
2019/10/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10月17日至貴場稽查時,經原水(廢水池)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0900mg/L、生化需氧量為2550mg/L,未符合領有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核准範圍(化學需氧量為5500mg/L、生化需氧量為2500mg/L),即屬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原廢(污)水收集設施之原廢(污)水水質項目數值超過核準最大值,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大社段二七五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尖山腳段1129-1131地號等3筆土地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