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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00007
- 處分日期
- 2024/10/08
- 違規日期
- 2024/07/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本局於113年7月19日7時17分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周界查獲圍牆破損口有廢水滲漏,續會同貴公司員工進廠查看,確認廠內空污防制設備(洗滌塔)旁抽水馬達接頭破損致洗滌水逕流地面,再經由上述破損口排出廠外,經本局當下查獲。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德隆里光德路二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光德路23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