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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賀機械工程行

文號
41-108-110280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19/11/15
違規日期
2019/06/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為人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煙蒂。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博愛里頂崁街二○九號四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埔頂路二段183號前
統一編號
2931581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