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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宏茶業有限公司

文號
41-113-030311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24/03/20
違規日期
2024/01/1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文樂路,案經本局環境管理處龜山區中隊於113年1月17日22時33分稽查,查獲貴公司自用小客車(AKA-2286)駕駛丟棄垃圾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斯文里承德路三段一六五之一號六樓之六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文樂路上
統一編號
1628954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