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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24
- 處分日期
- 2023/03/20
- 違規日期
- 2023/02/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查察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情形,發現貴公司產出之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C-0701)及營建混合物(R-0503)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量錯誤及部分廢棄物未申報貯存。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三)(四)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一七五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1段175號13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