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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2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2/06
- 違規日期
- 2024/11/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畜牧場,於113年11月22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該場因電腦損壞自行更換主機板、中央處理單元(CPU)及記憶體,未依規定於更換前辦理措施說明書及確認報告書變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二崙鄉大義崙段八五六地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二崙鄉大義村大義崙段856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