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武男養豬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武男養豬場

文號
30-114-05000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5/05/19
違規日期
2025/02/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3,175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稽查時發現​T01-9槽體牆面均有兩處破損導致作業廢水疏漏至場區旁溝渠,另發現​​T01-5與​T01-7槽體連接處及​T01-8與​T01-9槽體連接觸均有破損,導致作業廢水疏漏至場內,再由場內漫地流至周界外污染地面水體,惟臺端現場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前述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3175元整,有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部分,因臺端於114年2月26日武(環)字第1140226001號函中已檢附槽體修復無滲水之改善照片,核已改善完成,該部分不另訂改善期程。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彰化縣大城鄉豐美村中正路八號美豐段八四一、八七六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大城鄉豐美村中正路八號美豐段八四一、八七六地號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