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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1-040010
- 處分日期
- 2022/04/12
- 違規日期
- 2022/03/11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1年3月11日07時45分前往高雄市左營區果貿段177-9地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動力機械(吊車)進行作業,本局現場拍照錄影存證,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之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博惠里建國一路四五八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果貿段177-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