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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80055
- 處分日期
- 2020/08/17
- 違規日期
- 2019/11/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9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平安段603地號等4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現場正進行出土作業,惟因沉澱池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泥黃色廢水及淤泥排至道路側溝,後續流至承受水體(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並限期應於108年11月22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5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逾期仍未完成改善,執行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橫峰里領航北路四段三五二之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老街溪北勢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