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竹市
  3. 家寶行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家寶行

文號
21-106-040010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7/04/21
違規日期
2016/11/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所有車輛(車號:J○-6341)於105年11月15日行經本市科學園區園區二路交流道前北上方向,經本市環境保護局及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竹竹苗聯合稽查排氣不透光率達3.8m-1,檢驗結果不符合排放標準(出廠日期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間,排放標準為1.6m-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市長安街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統一編號
193838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